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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时间:2021-06-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2021年4月17日,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在驻马店市主持召开了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内容包括:Ⅱ类射线装置直线加速器1台和DSA 3台以及6台Ⅲ类射线装置。本次验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别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批复文号:豫环审[2018]4号,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驻环辐审[2019]3号。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持有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豫环辐证[Q0015]),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有效期至2022年11月5日。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辐射防护设施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和运行,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2020年7月13日。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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